性决不是婚姻的牺牲品

女性的解放的程度,是社会的解放程度的天然尺度。——–马克思

近来,不知哪根筋搭错了,仿佛自己成了医生,总是想用我稚嫩的手术刀给犯病的女人做一个成功的手术。先前在《当女人看破处女膜的时—-女人才能得救》的总结报告中,谈到了两个重点:第一就是想打破女性对性的恐惧;第二是想打破“主张的是男子,上当的是女子”的局面,指出女人应该有自己独立的价值体系。现在看来,若有所大的突破,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工作。

网上谈我倡导女性性解放是********,想在女人性解放的潮流中,好渔翁得利。说这话的若是女人,我还好接受,毕竟女人扮演猎物的角色太久,难免对于男人心存戒心,毕竟男人没有给女人留下什么好印象;但倘若是男人说了这话,尽管是在替女人着想,其目地却不好说,难免有些虚伪。如果这位男士是柳下惠,女人们大可放心;否则,这种口是心非道貌岸然的家伙实比一般心直口快的人来得阴险的多。世上有太多的人打着正人君子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他们满口仁义道德的背后尽干些无耻下流的勾当,这类人我们的女同胞们可要多长几个心眼;否则即失了身又丢了真感情,那可就划不来了。
哪有猫儿不偷腥?在我眼里,男人就是猫,女人就是腥。当男人说我是只吃老鼠不偷腥的。倘若某君是在用餐时说这样的话,难免会让我喷饭。说这话的人也许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但我相信一点,就是我的女性朋友说的:男人是不会拒绝女人的身体的。倘若男人这老鼠真的不偷腥,一夫一妻制早就取消了,扫黄也就多此一举了。古人有语:温饱思淫欲,吾未见好德如好色,其实男人的德性就是一只天生爱偷腥的猫;他有兽性的一部分,如果不适当的满足,就会泛滥成灾,暗娼遍野,强暴不止,此乃泛滥之一。

而女人,同是动物的女人。古人有诗云:哪有猫儿不叫春?我相信闺中独处的女人最有感触,只是她们碍于意识形态,尽量地压制自己,在十指所指,十目所视的情形下惧于流露真性情罢了。因为开放的女性在中国是被认为是放纵轻薄的,故易招来世人的谴责和鄙夷,然而我总认为适当的放纵轻薄是生命的活力,一味地禁欲只会使人天生营养不良。佛家有云:酒肉穿肠过,佛自心中卧。儒家也有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如果我们不否定这一点——情欲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我们人类就会变得务实得多,人世间也就会少许多罪孽。尤其中国女人,在这一点上,吃亏的实在不少。
为了女人不再吃亏起见,我不得不再做回渔翁。不过,渔翁的本意决无得利的用心,只不过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女孩子活守寡活受罪罢。

前些日,一个与我玩得很好的女孩,向我道她的苦闷:她跟上男孩已经交往半年了,这半年彼此都相敬如宾。可终于有一天,男孩子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被断然地拒绝了解。理由是我是一个传统的女人,没结婚之前是不可能与你发生那种关系的,之后她却提出了分手。就这样,半年的情感却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在我看来,除了可惜还是可惜,而这可惜的罪魅就是性——传统的性观念。这不仅仅是这个女孩子面临的问题,有许许多多的女孩同样也在婚前该不该发生性行为这道课题上犹豫着,苦恼着——
对于这道两难的课题,可恨我不是上帝,假使我有上帝的权力的话,我会下道旨意,凡是发育成熟了的女孩,每天晚上必须给我搂着男人睡觉,否则就罚你剃度,不尊旨意的,通通给我做尼姑去。
我之所以这样认为并不是成心教人“堕落”,也不是成心要与卫道士们抬杠。只是女人最般苦恼,实在是看不过去了。女人的小脚早已释放,穿着也早已释放;在穿着方面,女人真是追求美的天才,怎样舒适怎样穿,怎样好看怎样穿。而女人对性的认识却始终停留在半僵化,并不懂得像追求衣服的舒适和好看一样地追求性的舒适和美。

人最可怕的并不是行动跟不上,倘若人的思想太落后了那反倒是最可怕的,因为它禁锢了人的发展。
现今社会,有道魔咒把女人的心罩住了,使女人永远难见天日。这魔咒是那些口口声声叫嚷女人应该怎样怎样的先生们的要求,这种趋势出现一种现象,以上已引用过,那就是“主张的是男子,上当的是女子”。今天,我就准备来破罩在女人心坎上的这道由来已入的魔咒,也就是大多数男人固有的态度:女人婚前与男人的关系应该发展到拉手为止,至于亲嘴做爱准备结了婚再办为妥,当然女人有此态度的也不少。
我不清楚他们的用意是什么?我也不清楚他们这样倡导的依据是什么?我只是清楚女人们如果认为婚前也应该这样那就是上了别人的当了。万一三十四十结不婚怎么办?这三四十年的光阴不等于守活寡吗?我想大抵女人是不乐意的。结婚的与否无端地构成了性的十字架,提倡这样的人与提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人从本质上来讲是一样的;而彻彻底底落实这一思想的女人,请扪心自问,那千千万万个日日夜夜是否也有想男人的时候,如答案是否定的,我当然然无话可说;如若有,我相信是有的,要不然交男朋友做什么?只是正如达尔达讲的:“人若不能控制情欲,就是把自己摆在兽生行例。”但情欲适当的控制是有必要的,若硬是一味地不理智地禁欲,干脆就祈求自己变成石女得了;我想:女人大抵都是不愿意自己是石女的,男人也不乐意娶一个石女做老婆的吧!若如此,又何必拼命地控制情欲呢?

我很喜欢志摩的一句话:感情,真的感情,是难得的,是名贵的,是应当共有的;我们不得拒绝感情或压迫感情,那是犯罪的行为,与压住泉眼不让上冲,或掐住小孩不让喘气一样的犯罪。我认为对性的过份压迫也是一种犯罪。
有许多女孩一直有一个很保守的观点,就是希望把自己的第一次献给将来的老公。其实这是幼稚的想法,也是愚蠢的想法,谁能确保你献给你的第一次的老公就会是你终身的老公?那些为了离婚闹得鸡犬不宁的夫妻又何尝珍惜这所谓的第一次;更何况你这样的做,男人们在婚前难道就真的规规矩矩?我建议有这样想法的女人,最好是我是要处女嫁处男的,否则他吃精肉你吃肥肉不是自寻苦吃吗?

可怜而又可爱的女人,婚前免谈性行为的女人,我要劝告你们,自己醒醒吧!如果你觉得自己嫁个性无能的男人也无所谓, 那你就婚前免谈性行为好了;如果你觉得自己找男人仅仅是为了要做妈妈,那你就干脆来个人工受精好了。婚前免谈性行为的女人,你们若知道大多数女人离婚背后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婚后性不和谐,我想你们三思之后是愿意放弃这一“免谈”的原则的。如若早知道性不和谐受不了,还去结婚做什么?找罪受,那是活该。
我知道这次又得得罪许多道貌岸然和固步自封的人,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如若要找我的麻烦,就找马克思好了,谁教他老人家乱说:

“女性的解放的程度,是社会解放程度的天然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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